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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消息!熵基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03-22 15:58:01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

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车全宏先生、金海荣先生、

马文涛先生、傅志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庞春霖先

生、卓淑燕女士、董秀琴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庞春霖先生、卓淑燕女士、董秀琴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董秀琴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历,1991 年 7 月毕业于兰州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现任公司董事长。车全宏先

生 200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1 月起担任公

司董事长。车全宏先生现任福建中控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兰州大学第一届理事会

理事。

  车全宏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车全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17.1 万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控时代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时代”)持有公司 4,500 万股股份,车全宏先生通

过持有中控时代 76.02%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东莞礼信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礼信投资”)持有公司 760 万股股份,车全宏先

生通过持有礼信投资 1.18%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车全宏先生与中控时代股东车全钟为兄弟关系、与礼信投资合伙人车军为父

子关系。车全宏先生的弟弟车全钟持有中控时代 23.98%的股权;车全宏先生的

父亲车军持有礼信投资 98.68%的财产份额。除前述情形之外,车全宏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

  车全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金海荣先生 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公司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全球市场营

销中心证卡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金海荣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深圳精英和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英和义”)持有公司

司股份。

  金海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文涛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历任

全球市场营销中心欧洲区域负责人、国际事业群销售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

心负责人。

   马文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深圳精英士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精英士君”)持有公司 1,085.2

万股股份,马文涛先生通过持有精英士君 5.39%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马文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现任公司董事。傅志谦先生自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全球市场营销

中心市场部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总裁助理,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全球市场营销中心中国区安防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责人。

   傅志谦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精英和义持有公司 1,070.85 万股股份,傅志谦先生通过持有精英和义 5.46%

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傅志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庞春霖先生于 1993 至 1996 年在东方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担任

工程师,1997 年至 2000 年担任村上上海事务所技术经理,2000 年至 2006 年担

任清溢精密光电(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国

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

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中国自

动化学会副秘书长,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月至今担任车联创新(北京)科技中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 年

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秘书长,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关村车载信息服务产

业应用联盟秘书长,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江苏)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庞

春霖先生自 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庞春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卓淑燕女士于 2004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在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广东高睿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深圳兰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广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艾己食品有

限公司监事、自在众行养生文化(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卓淑燕女士自 2020 年

  卓淑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于 1996 年 8 月至今任深

圳大学经济学院教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英威腾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圳素士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

至今任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瑞凌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秀琴女士自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董秀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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