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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举家出游的旺季,近期交警高速支队连续查处8起机动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抱着孩子挤乘 高速公路上被查
近日晚间9时许,高速支队津蓟大队交警在津蓟高速公路宝坻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经检查,该车核载4人,实际乘载6人,其中2名儿童被家长抱在怀中,超员比例达50%。交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当时正载着家人返乡,其认为2个孩子坐在大人腿上“不算数”,并未意识到已构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交警向该车全体驾乘人员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予以罚款记分,同时责令驾驶人呼叫合规车辆将超出乘员安全转运。驾驶人在接受处罚和教育后,认识到了 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儿童需用安全座椅 保障乘车安全
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的,在本次行动中,交警将持续以面包车为检查重点,严查各类车辆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交通法律法规关于“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所以,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例如,一辆核载5人的私家车,即使是多出一个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构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超员还意味着有些乘客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在没有任何保护情况下容易被甩到车外受伤。如果在乘车过程中,儿童被家长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更容易受到伤害。倘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巨大的冲击力会使孩子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仅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天津交警提示:行车上路,安全一点儿不能少;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请为孩子准备合适的安全座椅,自觉拒绝驾乘超员车辆,把安全出行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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