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制执行流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资料图)
3.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证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既未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未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办法查封的,不得对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
二、
强制执行需要多少时间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法院执行立案6个月,还没才去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三、
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方式具体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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